top of page

  結語  

文/邱怡瑄


 

明年限塑政策對傳統塑膠袋和可分解塑膠袋「一視同仁」,所有指定行業中的「消費型」塑膠袋將強制收費,對不具成本優勢的可分解塑膠袋是一大打擊。作為臺灣少數生產可分解塑膠袋的廠商,銘安科技的創辦人黃建銘直言政府是在「走回頭路」,宏力科技業務經理陳致同也批評:「將生分解塑膠袋一併納入管制的舉動,可以讓我們看到設立「生分解塑膠」環保標章的環保署自己對生分解塑膠也不是很瞭解。」

 

綜觀各方看法,可發現環保團體和政府皆負面看待可分解塑膠袋。民間單位如台灣環境資訊協會、綠色和平基金會認為回收效率不良使可分解塑膠袋多被焚化爐處理,重複使用率也低。而環保署認為限塑目的為「減少塑膠袋使用」,希望民眾自備可重複利用的環保袋,造成政府對可分解塑膠袋的發展態度較為消極。相反地,廠商則認為塑膠具便利性及應用面多元,有其存在必要,可分解塑膠袋的優勢即在於可降低環境負擔。

 

在民眾使用塑膠袋的習慣難以立即修正的現實下,可分解塑膠袋是目前對環境危害最小之選擇,但政府應同時鼓勵民眾減少使用一次性物品,從源頭形塑良好的環保概念,以期在未來達到永續的資源利用。

合格的可分解塑膠袋附有政府的環保標章。

(圖片來源:宏力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網)

bottom of page